发布日期:2021-02-20 20:19 来源:未知 阅读: 次
2月16日,也就是农历大年初一,题名为“双峰县禁燃领导小组城西执法组”的一则追捕“公告”引发关注。该公告称,(湖南)双峰县一男一女在2月16日清晨零点零八分,在小区外坪违规放鞭炮,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当地公安机关设破奖金一万元追捕。
文 | 西坡
这份公告的出台程序更显示出当地政府工作流程的凌乱。公告称“县委重要引导已批示”,但事后双峰县委书记禹敏对媒体说他不批示。有没有其余领导批示,却不得而知。当初双峰县又表现布告“没有经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这是实情仍是甩锅,仍然存有疑难。
▲ 网络图教训深刻,确切如斯。这起由一则悬赏公告引发的舆论风波,是反思有些地方基层管理方式的重要一课。
即便禁燃决议得到了民心的允许,也不代表所有禁燃措施都能得到民众的赞成。如果双峰县国民当时就晓得支持禁燃意味着就得支持悬赏追捕放鞭炮的人,那么还会有多少人支撑呢?
在我国,立法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市级以上地方代表大会可以通过全国性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双峰县无权出台法律,也无权随便释法。违背双峰县的禁燃划定,不即是违法,所谓“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悬赏追捕都是欠妥的。
城区燃放烟花鞭炮会造成噪音和空气传染,甚至可能造成火灾险情,这是所有人都会承认的基础常识。所以双峰县称,经过宣扬和开导“绝大多数大众表示懂得、认可和支持”,未必不是实情。
责任编纂:张岩
原题目:把放鞭炮者“绳之以法”,是拿法治开玩笑丨新京报快评
双峰县否认“领导小组负有治理责任”,那么咱们盼望此事的善后处理可以在阳光下进行,“相关责任人员”是谁,要说清晰。批评教育是否足够,也要说明白,以解民众之惑。
假如说双峰县试图用这种方法对民众进行“震慑”,那就更荒谬了。由于“执政为民”象征着,不能把所有人都当成潜在的违法犯法分子,何况放鞭炮连守法都不算。个别处所动辄对无甚恶行的一般大众下重拳、用铁腕,都只能显示权利缺乏束缚。
个别地方动辄对无甚恶行的普通民众下重拳、用铁腕,都只能显示权力缺乏约束。
更主要的是,即使有了地方民意的充足支持,地方政府也必需受到法治框架和决策程序的约束。
问题在于,“为民办事”不是能够率性作为的理由。
赏格公告将放鞭炮者称为“不法分子”,号称要把他们“绳之以法”。可是这份公告就缺少法治意识。
这则公告引发宏大争议。放个鞭炮都要被悬赏追捕,切实有违常识与法治。舆论压力之下,2月18日双峰县回应称,公告没有经由相关审核同意程序,没有经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多处用语不妥,造成了不良影响,www.bl2a9.com.cn。目前已撤销公告跟对相干义务职员进行批驳教导,但“不良影响犹在,教训十分深入”。